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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丽人·2008风尚魅力评选活动条款

    重要须知:本条款是您与都市丽人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之间关于“都市丽人·2008风尚魅力评选活动”(以下简称“都市丽人”)的协议。组委会在此特别提醒,您欲参与都市丽人活动,必须事先认真阅读本参选条款中各规定,包括免除或者限制组委会责任的免责条款及对用户的权利限制。请您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参选条款(未成年人审阅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您不同意本参选条款及或随时对其的修改,您应不参与或主动取消组委会提供的服务。您的参与使用行为将被视为您对本参选条款全部的完全接受,包括接受组委会对参选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
    本条款是基于《都市丽人条款》制定,您在参予本活动的同时即是对所有条款的接受和遵守。这些条款可由组委会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组委会拥有对本活动条款(以下简称“活动条款”)的修改权,一旦发生变更, 组委会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活动条款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活动条款。您可随时登陆组委会及活动官方网站查阅最新活动条款。
    如果您选择接受本条款,参与到本次活动中,即表示您同意接受参选条款各项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参选条款,则不能获得参与本活动的资格和权利。您若有违反本条款规定,组委会有权终止您的参与资格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参选须知

  1. 用户参与本次活动评选前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真实报名资料,请您严格遵守网站及活动相关条款,并按照活动介绍及活动规则等参予本次活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能够按照活动说明和活动规则均可报名参加评选。参选者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参选,须经其监护人同意并陪同下参与;
  3. 参选者报名参加大赛时,必须提供合法、真实、详细、有效的个人资料,并独立承担参加本次活动的全部责任;
  4. 组委会有权审核参选者的参予资格。如发现参选者不具备参选资格或者在参选资格填报方面做任何虚假陈述,组委会有权在本次活动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选资格。即使入选后发现违反活动规则,组委会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事宜;
  5. 参选者须对自己的参选信息及资料严格保护, 若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参选者自行承担,组委会概不负责;
  6. 参选资料不得涉及或含有色情、暴力、反动、以及任何与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内容;
  7. 参选资料不得含有或者传播计算机恶意代码、病毒或破坏他人计算机系统的恶意程序;
  8. 参选者在参选期间不得同时参加同类活动,并参选资料包括相片、视频等一律不退还,参选者自留备份;
  9. 参选者应本着平等正当竞选,禁止参选者弄虚作假,非法参选等一切作弊行为;
  10. 参选者拥有自己参选的署名权,并同意将参选的所有资料包括相片、视频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授予组委会无偿永久所有,组委会可以为了展示、散布及推广张贴前述内容之特定目的,将前述内容复制、修改、改写、改编后用于互联网服务或网站增值业务等;
  11. 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参选者入选由主办方组委会及参与投票用户共同进行评选做出(部分评选项目由主办方独立评选);
  12. 组委会有权根据其制定的活动规则和评分标准对参选者进行评审并作出最终评选结果,并保留对评审标准最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13. 若参选者对评选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终审结果为准。如未能选出合适的入选者,主办机构保留不颁发任何奖项的权利;
  14. 参选者入选应该按照相关国家法规缴纳税金,所有奖金奖品均为税前金额;
  15. 所有奖项奖品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换,不可代领,亦不可转让发放;入选参选者除不可抗力外任何原因不能按时领受或不领受奖品的,则视为获奖参选者自动放弃一切获奖权益;
  16. 参选入选者自行承担所获奖项的全部责任,组委会概不负责;
  17. 参选者同意并承诺所提交的参选资料包括相片、视频可发布在大赛网站上,并供其他参与用户观评、下载投票等,若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与组委会无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18. 参选者参加本次活动,不得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及与第三方的约定等,若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由参选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一概与组委会无关,且组委会有权视情况取消其参选资格或获奖资格
  19. 若参选者的参选行为违反了本活动条款规定,组委会有权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如已获得奖项,将收回该奖项,同时组委会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损害赔偿的权利;
  20. 最终获奖者有义务协助组委会对活动举办进行宣传推广;参加活动表示您同意活动组织方出于广告、促销和传播的目的使用参选者的姓名、个人资料、相片、视频、文字介绍及多媒体演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而不需要向参选者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
  21. 由于突发事件、不可抗力或其它主办者无法控制等原因,影响活动的举办、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活动部分或全部的评选。

二、参选者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组委会的一项基本政策,组委会将会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资料信息。组委会承诺不公开、编辑或透露参选者的个人资料及保存在组委会各项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组委会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信息在以下几种情况是必要的:

  1. 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组委会的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 遵从组委会相关服务程序;
  3. 保持维护组委会必要的合法权益;
  4. 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三、参选条款的修改

    组委会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条款,本协议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本次活动的页面公告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参选者不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可以随时退出本次参选。如果用户在公告发出3个工作日后仍未向组委会书面通知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则视为接受本条款的变动。

四、其他条款

  1. 组委会版权所有,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本条款中的部分或全部无效者,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2. 本条款的解释、效力及纠纷的解决,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组委会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组委会所在地法院管辖。
  3. 组委会咨询热线: 0595-22728433,欢迎垂询。



都市丽人
2008风尚魅力评选活动组委会
2008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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